二转十期间入籍:婚姻绿卡身份转换过程中的入籍机会与实务解析
- Yiminfa.com 移民法律师

- 6月17日
- 讀畢需時 5 分鐘
美国绿卡申请者中,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而获得身份的人,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。这类申请人最初一般会获得一张为期两年的有条件绿卡(Conditional Green Card),在满足条件后需提交I-751表格申请去除条件,转为十年期正式绿卡。这一阶段被称为“二转十”,而在“二转十期间入籍”是否可行、如何操作、成功率如何,则成为众多移民家庭、律师和政策观察者反复探讨的热点问题。
YIMINFA.COM 陈律师在本文将围绕“二转十期间入籍”这一核心主题,从移民法政策基础、时间节点判断、法律可行性分析、实际操作细节、常见误区与风险、以及真实案例角度,展开全面解读,帮助申请人清晰判断自身是否具备在“二转十”期间提交入籍申请的资格和优势。

一、什么是“二转十期间入籍”?术语界定与申请背景
1.1 “二转十”是什么意思?
“二转十”是移民实务中的口语表达,全称是:“由两年期婚姻有条件绿卡(Conditional Green Card)过渡为十年期永久绿卡(Permanent Green Card)”。根据美国《移民与国籍法》(INA),如果申请人通过与美国公民的婚姻获得绿卡,但婚姻尚未满两年,在批准时只会获得为期两年的有条件居民身份,到期前必须通过I-751表格申请去除条件。
1.2 “入籍”的基本条件
申请美国入籍(归化)通常要求:
持绿卡满五年(或配偶为美国公民可提前至三年);
在申请前的五年中,至少有30个月居住于美国;
在申请前三个月住在当前移民辖区;
品行良好,无重大犯罪记录;
能读、写、说基本英文;
通过美国历史与政府考试(公民考试);
对美国宪法忠诚。
因此,“二转十期间入籍”的含义即为:在I-751尚在处理、尚未拿到正式十年绿卡的期间,提前申请入籍归化。
二、二转十期间入籍的法律可行性分析
2.1 法律上是否允许?
根据《移民法》第316条与第319条规定:
“入籍申请人需拥有绿卡身份,并在满足居住、婚姻、忠诚等条件基础上,可申请归化。”
YIMINFA.COM 陈律师指出,该条文并未限制申请人必须持有“无条件绿卡”。因此,只要申请人持有有效的“有条件绿卡”(即两年绿卡,未被撤销,且I-751已递交),即视为“合法永久居民”,具备法律上递交入籍申请的资格。也就是说,二转十期间入籍在法律上是允许的,不违反归化申请的资格要求。
2.2 USCIS内部政策是否支持?
美国移民局(USCIS)政策手册中也明确指出:
“A 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t may file for naturalization if otherwise eligible under applicable law, including duration and marital requirements.”
因此,在I-751申请尚未批准的前提下,只要满足时限要求,USCIS允许申请人进行“二转十期间入籍”申请,但 YIMINFA.COM 陈律师提醒申请人注意:入籍申请的审理结果高度依赖I-751的处理进度与结果。
三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在“二转十期间”申请入籍?
3.1 持有有效的绿卡身份
申请人必须仍处于合法有条件绿卡状态,且I-751已经及时提交(通常为到期前90天内)。
3.2 婚姻真实,持续有效
若走的是三年入籍通道,婚姻必须:
已与美国公民婚姻满三年;
目前仍婚姻存续,且居住在一起;
在婚姻存续期内提交入籍申请。
若走的是五年通道,则不要求当前婚姻仍存续。
3.3 无重大犯罪或移民欺诈历史
入籍申请需要通过“品行良好”审查,包括无犯罪、无欺诈、未违反移民身份。
3.4 I-751已提交并“处于Pending状态”
移民局不会处理“失效身份”的入籍申请,故申请人应确保I-751已提交,并收到I-797收据(通常延长绿卡身份24个月)。
四、二转十期间入籍的操作流程与时间节点安排
4.1 关键时间轴
事件 | 时间 |
获得两年期绿卡 | 起点 |
婚姻存续三年 | 可提交入籍申请(三年通道) |
提交I-751(两年绿卡到期前90天内) | 约第21~24个月 |
提交N-400入籍申请 | 可与I-751同步或之后 |
接受指纹采集、背景调查 | N-400与I-751可能合并 |
面谈(可能合并两案) | USCIS安排约面 |
I-751结果先出或后出 | 结果互相影响 |
宣誓入籍 | N-400批准后完成归化流程 |
4.2 建议操作顺序
I-751 与 N-400 可同时提交;
两者要分别附上完整证据(不可共享文件);
若能证明婚姻稳定,YIMINFA.COM 陈律师强烈建议同步申请以节省时间;
确保婚姻满三年再申请,避免N-400被拒。
五、二转十期间入籍的优劣势分析
✅ 优势:
节省时间:不必等待I-751批准再申请N-400;
合并处理:部分USCIS办公室允许合并面谈;
身份转换提速:入籍后可免除十年绿卡再续;
为配偶子女办理更快团聚(如另一方尚未有身份);
旅行更加便利,入籍后不受绿卡居留天数限制。
⚠️ 劣势:
程序复杂:两案合并审核,要求更高;
证据要求严苛:需充分证明婚姻真实、持续;
面谈时间拉长:需同时回答I-751与N-400问题;
若I-751被拒,N-400也自动失效;
申请费用更高(两份申请同时提交)。
六、真实案例分析:“二转十期间入籍”的成功与失败
成功案例:刘女士(纽约)
刘女士与美国公民结婚3年半,持两年绿卡即将到期。她在递交I-751的同时也递交了N-400入籍申请,提交了联名报税、家庭旅行照片、银行账单等丰富证据。六个月后,她被安排合并面谈,最终两案均通过,并可预约宣誓入籍。
启示:证据充分、婚姻真实稳定、合理同步操作,能大幅提高效率。
失败案例:王先生(加州)
王先生婚姻已三年,但配偶早已分居不在一起。他仍递交了N-400,试图走“三年婚姻通道”,却在面谈时被问到配偶是否仍住一起,答复含糊,导致被怀疑婚姻造假,N-400直接被拒,I-751也进入RFE阶段。
警示:三年婚姻通道入籍,必须保证婚姻在申请时仍然存续,且夫妻仍共同居住。
七、常见问题汇总:“二转十期间入籍”申请人应注意的法律细节
问题 | 解答 |
必须等到I-751获批才能申请入籍吗? | 否。可在I-751 pending时提交N-400 |
N-400会影响I-751审理顺序吗? | 有可能。合并面谈或提速发生频率高 |
面谈一定是两个案子一起处理吗? | 不一定。视各地USCIS办公室政策而定 |
如果I-751被拒,N-400怎么办? | N-400将自动终止,且可能触发递解程序 |
二转十期间入籍是否适合所有人? | 不适合婚姻不稳、证据不足、离婚中者 |
结语:二转十期间入籍,是机会也是挑战
“二转十期间入籍”是美国移民程序中一个具备实务操作空间的选项,但也带有较高风险。其成功与否,既依赖于时间控制、法律理解,也取决于申请人能否提供充足、有力、连续性的婚姻证明材料。对希望加速获得公民身份、避免十年绿卡再续费、以及为子女争取更好移民福利的人群而言,“二转十期间入籍”是值得考虑的重要策略。
如果您正在经历“二转十”,并同时满足入籍条件,请务必与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讨论同步申请的可能性、证据准备策略与风险管理方案。合理布局时间线,合法推进流程,将显著提高入籍成功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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